傳寶佳全台建案降15~20% 網憂「這類人」:麻煩大了
(2025/07/02 10:44)建案「買貴退差價」 實登怎麼辦? 估價師揭2解方:小心違法

《東森財經新聞》日前報導,台南有預售新案通知已購客要折價退款,網傳每戶平均退200萬元,經建商證實確實因市況不好、依市場行情調整價格,不過沒有200萬元那麼多。此消息引發熱烈討論,許多人好奇退款後的房價該如何實價登錄?估價師提出2種解法,一是解約後重新簽約再申報實登,二是原契約增補協議。
相關新聞:台南建案傳「退200萬給已購客」 建商坦言是真的:金額有落差
相關新聞:買貴退差價? 台南建案「退款已購戶」 專家:斷尾求生
網傳台南善化區建案打出讓價,建商通知10戶已購客退款,稱「平均應該每戶退200萬元左右,大約是原成交簽約價再打85折」。建商證實因市場真的不好,依行情做價格調整,用善意照顧第一批的忠實客戶,所以直接退價差,蛋價差依戶別條件不同,沒有200萬元那麼多。
★【理財達人秀】台灣稅哪裡 才會漲? TACO川送分 攻守兼備金牛★
觀察Line群上的討論,有人回覆退價差的方式是「10戶call回來重簽」,但建商並未詳述退款方式,無法證實真偽。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則揭露建商可能運作的2種方式,可以解決預售屋銷售上已經完成申報實價登錄後,出現退款或減少價金情況。
▼根據Line群的討論串,建商疑是採取重簽合約的方式來處理退款。(圖/翻攝網路)
首先是如果建商走「解除契約另行簽訂新約」,視為另行出售,重新簽定新約。(1)該新訂契約要再申報實價登錄,並且須在解約及簽訂新約的立約日30日內申報。(2)並於實價登錄申報書備註欄填寫「解約後再次出售之交易,原申報書序號」加註原申報書序號。
第2個作法如果走的是「原契約增補協議變更價格」,視為購買標的後續價格異動。(1)先不用辦理實價登錄變更,並且留存該增補協議之變更佐證資料,以利後續主管機關查核時備查。(2)等到交屋辦理買賣移轉登記時,再依「實際交易價格」(原契約價格扣除退款金額後的金額)申報實價登錄。(3)並在實價登錄申報書備註欄填寫原預售屋契約價及退款金額,並提供原契約及增補協議供地政事務所核對,以及後續實價登錄查詢時揭露。
陳碧源表示,基本上建商應會採取合乎國稅局申報的做法,畢竟若買房總價差額200萬元,卻未列於合約、或未修改、註解實價登錄,買受人會衍生贈與稅問題,然而建商為法人,贈與行為不屬於贈與稅範圍,會讓買受人面臨10~20萬元不等的綜合所得稅費用,「已購戶一定不會同意」。
若是建商將退款的現金以債務來處理,但免除債務仍視同贈與,除非能提出合理說明,否則還會衍生圖利、背信等疑慮。陳碧源指出,上述增修契約及實登的做法,最符合合法合理的原則,也不會有因實登價格與實際不符,導致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」的刑責。
依據《平均地權條例》第81條之2規定及相關法規,申報價格或交易面積資訊不實,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,並得限期改正;若經處罰2次仍未改正,可按次處罰30萬元至100萬元。 此外,申報不實也可能構成《刑法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,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。
(封面示意圖/unsplash)
【往下看更多】
►疑債務問題...警方破門 驚見一家5口走絕路
►2.5小時2000元!殯儀館徵才: 哭就對了
►比薩大戰開打!必勝客下殺199元 達美樂半價
【熱門排行榜】
►台南風速爆表刷新紀錄!專家:37歲以下當地人沒體驗過
►孫喊家窮別跟爸要錢! 婆不滿開轟「拿點怎麼了」:娶錯媳婦壞三代
►南鯤鯓牌樓被吹垮!他翻「國運籤」驚呼:王爺有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