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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5/05/22 17:41)頭期款、房貸全包!他「提1要求」要女友同住 網搖頭:寧願分居

有網友表示,和女友挑了預售屋,自己負擔所有買房支出,也希望之後讓年邁父母偶爾來住。但女友不滿「房產登記沒有她」,並堅決表示「不想跟爸媽住」,讓他感到無奈。
該名網友是在論壇Dcard上發文訴苦,表示和女友已交往3年,但一直都是遠距離戀愛,平均一個月見面兩次。自己一直希望能和女友同居,但以往只是停留在自己想想,沒有實質進展,女友則沒有主動提關於同居的事。近期兩人一起看房後訂了一間預售屋,預計年底交屋,打算作為兩人未來的家。他提到,自己的收入比女友高出許多,大約是比女友多四到五倍,女友也沒有任何存款,因此房子的400萬元頭期款和將來房貸都會由他全出,房子也是登記他的名字。然而,當女友得知房子並未沒有登記在她名下時很不滿,兩人因此發生爭吵。女友的反應讓他很無奈:「她完全沒打算幫忙分擔,也無任何積蓄,卻又對房子的歸屬這麼介意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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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原PO表示,自己和女友挑了一間預售屋,由他全部支付買房的頭期款和將來的房貸,但女友卻因沒將房子登記在她名下而感到不滿。(示意圖/取自pixabay)
他也提到,自己的父母年紀大了,因家境不富裕無法請看護,因此未來父母也可能需要偶爾來住幾天以便照顧,但女友得知後竟堅決表示:「如果他們要來住,那我就搬出去,反正不會一起住」,讓他更心累。此外,他也表示,若兩人結婚,女友的家人要求他給聘金,婚後生活的開銷大部分也要由他負責,但女友仍希望他要分攤一半的家務,讓他也感覺不公平,畢竟自己已經付了房貸和家庭開銷:「我不是不願意做家事,但這樣的家務分工是否合理?」,他也想問問網友的看法:「是我太計較嗎?」
▼原PO表示自己除了要支付買房的全部開銷外,之後若結婚絕大部分的生活開銷也是由他出,儘管他出負擔了兩人生活的經濟,但女友仍希望他也要分攤一半家事。(示意圖/取自Pexels)
此案例引發許多網友留言討論,有網友認為,「房產登記誰的名字」和「是否和父母同住」兩件事要分開看,對於房產登記,多數人都站在原PO這邊;但也都能理解原PO女友不想和他父母同住的心情:「只要你不會因為自己繳房貸,要求女方對生活多出錢什麼的,房子掛自己名ok,但跟父母同住,sorry,是我也不要,寧願分居」、「房屋名字你絕對有理。承上,你爸媽生病我也跑,反正房子名字沒有,白癡才幫你當免費看護,同住有一些義務,先把自己搞成不同住」、「房子只登記在你名下合理,不付聘金應該的,家庭開銷AA是正確的,但你要求另一半要跟你父母同住這件事不合理,你一定要跟父母綁在一起那就別同居吧」、「我也很排斥跟長輩住,這是我的底線。還有,沒出錢本來就沒資格要登記房子」。
也有人指出,感覺原PO和女友對於未來似乎缺乏共識,女友不滿,也許和原PO獨自買的房屬於婚前財產有關:「問題點會不會是共同財跟私有財的關係,女方生氣我覺得不會沒道理,你說買來當婚房,結婚前皆為私有財 那你打算繳完後再結婚嗎? 如果不然,打算繳到一半後再結婚? 房子本身歸屬是你,她如果要婚後跟你算,基本上需要舉證,這個部分她的想法是什麼?從你的角度看來沒問題,我出的錢為什麼不能登記我自己,當然可以,可是你可能要跟女生討論好未來生活,無論是家裡成員還是你的計畫,在我看來你們都還是自己有自己的夢,並不像有共同規劃跟目標」。
(封面示意圖/取自Pexel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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